失業金怎么申請領取?失業金可以領幾次?失業金的領取金額都一樣嗎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相關資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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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金怎么申請領取
原工作單位在勞動合同期滿后7日內,將其作為失業人員報其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在勞動合同期滿后20日內,持繳納失業保險的有關材料將其檔案轉移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并且為其出具終止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證明;
本人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后40日內,持該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的的有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求職證,從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失業保險金;
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如果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以委托親戚持上述三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根據失業保險法規“用人單位不按法規繳納失業保險費或不按法規及時為失業人員轉移檔案關系,致使失業人員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或影響其再就業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二、失業金可以領幾次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沒有次數限制,但多次領取后,還能否再次領取與繳費年限和已經領取的期數相關。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法規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三、失業金的金額都一樣嗎
個人拿失業金在一年內每個月都是一樣多的。但是每個人拿的會有不同。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所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失業保險金標準一般都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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