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業保險費滿幾年可以領取?
失業保險費在交滿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請領取。
參保人在失業之前,若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累計交滿1年不滿5年的時候,最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為12個月;
若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累計交滿5年不滿10年的時候,最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為18個月;
若失業保險繳費年限累計交滿10年以上的時候,最長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為24個月。
注意的是,失業保險一旦中途斷交,失業保險繳費時間就需要重新計算,當然這個領取時間是可以和之前應領取但未領取完的失業金領取時間合并進行計算的,但最長一樣不能超過24個月。
二、失業保險費領取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費領取標準是低于參保所在市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參保城鎮的最低生活標準,比如某市最低工資為3000元,某市城鎮低保為1000元,那失業人員每月可以領取失業保險費范圍就在1000-3000元之間,當然本例子數據僅供參考。
失業保險費領取標準計算,若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費時間為1-12月,按照失業保險繳納年限來計算;若領取時間在13-24個月,會按照失業保險費領取1-12月領取標準的80%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