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特殊病種
一、含義
門診特殊病種是醫保部門為減輕部分患有慢性病(如高血壓、糖尿病),需要長期門診治療的參保人員經濟負擔而實行的一項門診報銷,是普通門診和住院治療之外的一項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辦理門診特殊病種待遇認定后,在相應疾病的診治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按門診特殊病種待遇有關法規進行支付。
二、辦理門診特殊病種有哪些好處
1.減少患者長期治療花費。門診特殊病種待遇相對普通門診待遇更高。
2.減少患者外出購藥次數。支持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情況,合理增加單次處方用藥量,將平時最長2個月延長至3個月,醫療機構按法規開具的長期處方,醫保予以納入報銷。
三、如何辦理門診特殊病種
參保人員在具有認定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申請單,并附上有關病歷資料(如檢查檢驗報告、出院小結等),經醫保服務站、醫保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后生效。(各統籌區門診特殊病種備案手續有所差異,具體可咨詢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
由于每一項門診特殊病種都有相對應臨床診療規范和醫保管理法規,所以辦有多項門診特殊病種的參保人員,在就醫時要做到“一病一治”,不要把針對不同門診特殊病種的處方混在一個病種結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