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療救助對象申請醫療救助金程序
一、第一類、第二類醫療救助對象住院和特殊門診救助按法規執行“一站式”即時結算
救助對象持社??跋嚓P證件(身份證、低保證、五保證、優撫證、二代殘疾人證等)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定點醫療機構按照醫療救助的有關法規,為救助對象提供醫療救助費用“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墊付應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再與所在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結算,醫療救助對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未能得到“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含異地就醫)的第一類、第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結算后,應持身份證、本人(或監護人)銀行賬號、低保證(或五保證、優撫證、二代殘疾證)及醫療費用發票、醫療費用清單、醫保結算單、疾病診斷書、出院小結等相關材料向參保所在地醫保部門提出申請,按法規享受救助。
二、申請一次性定額救助的第三類醫療救助對象,應持當年度患病醫療費用發票、醫療費用清單、醫保結算單及社保卡、身份證、疾病診斷書、出院小結、本人(或監護人)銀行賬號等材料向所屬地鄉(鎮)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經低收入家庭審核認定、出示后,報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根據鄉鎮府、街道辦事處簽署審核建議和相關部門核對后,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的相關資料匯總并報市醫保管理局,按法規給予相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