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終止勞動關系(含經法院裁決企業倒閉、到國外港澳臺定居)未續繳公積金提取指南
一、申請條件
1.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2.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六個月(經法院裁決企業倒閉、到國外港澳臺定居的,無需滿六個月)。
二、申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供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2.轉入賬戶信息(轉申請人儲蓄卡一類賬戶);
3.法院倒閉裁定書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裁決企業倒閉且封存未滿六個月的提供);
4.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國外港澳臺定居且封存未滿六個月的)。
三、辦理流程
1.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因解除合同封存滿六個月的,到服務窗口現場提交申請;
2.工作人員核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若材料齊全且符合相關法定形式及要求,則進一步進行審查;
若材料不齊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若不符合相關法規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體原因。
3.審查通過,完成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