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涉及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很多人在多地參加過養老保險,在退休時退休地是不可以隨便選擇的,必須遵循“戶籍地優先、從長原則、從后原則”。
異地交社保退休時怎么辦理?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必須遵循“戶籍地優先、從長原則、從后原則”,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法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保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法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按法定在新就業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原參保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可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補辦。
辦理完轉移接續手續以后,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取基本養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