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醫保報銷需要身份證明、醫療保險證明、醫院開具的費用發票、清單等的材料,具體詳情詳見正文。
河池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 醫保報銷材料清單 | |
| 1 | 身份證明 |
| 2 | 醫療保險證明 |
| 3 | 醫院開具的費用發票、清單 |
| 4 | 疾病證明(出院匯總)診斷證明 |
【擴展閱讀】
| 河池醫保報銷門診指定慢性病病種 | |||
| 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 | 阿爾茨海默氏病 | 肝硬化 | 高血壓病 |
|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 | 類風濕關節炎 | 癲癇 | 慢性腎小球腎炎 |
|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級以上)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腦血管病后遺癥 | 帕金森病 |
| 炎癥性腸病(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 | 膝關節骨性關節炎 | 糖尿病 | 系統性紅斑狼瘡 |
| 心臟瓣膜替換手術后抗凝治療 | 強直性脊柱炎 | 支氣管哮喘 | 重性精神疾病 |
河池市居民醫療保險報銷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提交材料地點:參保人屬地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各區社保分局醫???。
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請
1、受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決定是否受理。
2、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在上述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申請人應當自收到《補正材料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補正材料。
4、逾期不補正,視為撤回申請。
5、但補正材料后,申請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內重新提出申請。
三、申請完成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審查材料并批準申請,申請人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單》后,予以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