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yè)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要求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xù),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深圳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買房。但是必須符合異地的公積金貸款條件,同時必須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明細,這樣用戶就可以在異地使用深圳公積金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要低于商業(yè)貸款,因此建議優(yōu)先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當然,使用深圳公積金異地貸款買房,用戶的深圳住房公積金賬戶必須處于未銷戶的狀態(tài),如果賬戶已經銷戶,那么也是不能貸款買房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及繳存明細可以由公積金中心出具,用戶也可以登錄深圳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進行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