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積金對沖還貸為例:
比如原公積金繳存基數是2000元,繳存比例為8%,那么公積金月繳存額就是320元,職工和單位每月各出160元。
一年累計下來,公積金賬戶余額只有3840元,按湖南省直公積金對于沖還貸的要求,使用公積金提前部分還貸的,賬戶余額必須達到1萬元以上,這顯然不夠。
如果從7月1日開始新一年的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執行年度,繳存基數上漲為4000元,繳存比例仍為8%不變,那么公積金月繳存額就是640元,職工和單位每月各出320元。
一年累計下來,公積金賬戶余額就有7680元,再加上去年的3840元余額,就可以使用公積金辦理對沖還貸業務了,對沖部分貸款本金,這樣公積金還貸計劃就需要重新調整,可以選擇縮短貸款期限或者減少月還款額。
調整還貸,主要是指:
1、調整公積金貸款期限;
2、調整公積金還款方式;
3、公積金對沖還貸,調整月還款額等。
這些調整內容,主要是看能否滿足公積金貸款變更的相應條件,和公積金漲了關系不大,但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關系,畢竟公積金漲了,公積金賬戶余額變多,更有利于辦理公積金對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