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失業保險金怎么申領?附辦理指南
茂名市失業保險金可以通過網上辦理和窗口辦理,辦理流程如下:
一、受理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向最后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申請材料
(一)廣東省社會保險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失業保險)
材料形式:原件1份
表格下載
(二)社保卡或身份證
材料形式:原件1份
(三)填報須知:
1.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數據共享核查申請人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核查不到的,申請人可通過填寫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承諾符合告知的條件、要求,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
2.申請人作出承諾后,機關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申請人的承諾辦理相關事項。
三、辦理形式
(一)網上辦理
在線辦理入口:失業保險金申領-廣東服務網
辦理流程:
1、也可通過“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廣東人社”手機APP、廣東省人社廳網上服務平臺、我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掌上12333”手機APP辦理,申請人選擇以上任一申領渠道進行申領,填寫申請信息并提交申請;
2、經辦機構審核申請人提交資料;
3、符合辦理條件的在業務系統辦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標注退回原因,并反饋至申請人。
(二)窗口辦理
1、辦理窗口
玉林市服務中心跨省通辦專窗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乘坐17路公交車到廣場站下車步行至目的地
2、辦理流程:
(1)申請人憑社保卡或身份證到茂名市服務中心東區6-12號社保窗口/各區(縣級市)社保經辦機構(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提交申請;
(2)窗口工作人員受理材料;
(3)社保經辦機構對材料進行審核;
(4)辦結后將經辦情況反饋給申請人。
四、收費項目信息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