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積金貸款需要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1、申請,申請人至中心網點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經審核,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有權更正人當場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蓋章、注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3、審查/審核,提交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形式;材料需要核實的,核實相關材料。
4、核準,根據審核情況,做出予以辦結或不予以辦結的決定。
5、送達,告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成功,出具業務辦結通知書。
南京公積金貸款不可以按年還款。
公積金貸款還款和普通貸款還款一樣,按月進行還款,就是每月歸還一次公積金貸款本金和利息。沒有一年還一次公積金貸款情況。
若借款用戶辦理了公積金沖還貸業務,可以用公積金賬戶余額沖抵公積金貸款的本金,沖抵只能每年沖一次,但是在每月還款的過程中,借款用戶都是用自己銀行卡中的資金還公積金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