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什么條件?
珠海購買自住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受理條件
已按相關法規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同時須符合以下必要條件:
1、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起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于正常繳存狀態,月繳存額不低于珠海市最低月繳存額標準。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并計算;
3、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家庭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4、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5、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所購的新建商品房已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樓盤項目備案登記;
6、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家庭滿足珠海市限購,公積金貸款次數在全國范圍內不超過兩次;
7、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已按相關法規支付購房首付款;
8、申請人(含共同申請人)同意提供相關法規要求的擔保。
珠海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①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已有一套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
②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無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已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
③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已有一套住房記錄,同時在珠海及全國已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記錄的,按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
2022珠海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新標準執行時間
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2022年6月17日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關于調整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限額標準事項的通告》。
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于2022年7月至9月完成2022年度(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的調整工作,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執行日期區間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繳存比例:
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上限均為12%,下限均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