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單位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辦事說明
市民咨詢:我是深圳戶籍,由于個人原因于09年12月離職,且個人沒有續交社保,現在本人在內地,已經懷孕,就我這種情況,想咨詢一些本人非常關注的生育保險方面的問題:
1.我現在沒有工作,而且是在內地懷孕、產檢,以后可能也是在內地生產,那我可以回深圳報銷產檢和生產的費用嗎?如果可以,報銷期限是多久?
2.如果因為個人沒有續交社保而不能報銷的話,我現在可以申請補交嗎?如果可以,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我應該補交多少錢?
3.如果不能夠報銷相關費用,那我的生育保險還有什么作用??以后回深圳做節育手術的時候可以用??還有其他使用的情況嗎?
4.如果我回深圳做產檢、生育等,是不是可以繼續使用我的生育保險,還是必須補交前面幾個月的才可以使用?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工作人員回復:你好!1、根據相關法規,參保人自辦理參保手續、足額繳交醫療保險費后次月的1日起享受《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相關法規的醫療保險待遇。2、深戶籍人員可以到戶籍的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參保。醫療保險不可以補交。3、 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參保人符合計劃生育的,其產前檢查、分娩住院、產后訪視、計劃生育手術的基本醫療費用不含嬰兒費用由生育醫療保險基金支付。4、參加生育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在市外產前檢查、分娩住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需在費用發生之日起1年內憑以下資料到所屬社保機構醫保機構報銷:
1、社保卡復印件(驗原件);
2、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如有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參保人本人的深圳開戶銀行存折或借記卡(中、工、農、建)復印件(驗原件);
4、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
5、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6、有效票據原件;
7、深圳市街道辦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產前檢查、分娩、孕14周以上終止妊娠)原件;
8、所屬參保單位證明(說明參保人在職,同意其異地分娩)原件;
9、加蓋醫院公章的住院(門診)費用明細總清單原件;
10、門診病歷或孕產婦手冊復印件(驗原件);
11、加蓋醫院公章的住院病歷(包括入院記錄、出院記錄、長期和臨時醫囑單、分娩記錄或手術記錄)復印件。 如還有疑問,可撥打96888咨詢。
深圳生育保險
深圳市生育保險相關
一、享受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按有關相關法規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二、發放標準
(一)女職工
以生育(流產)時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相關法規假期計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難產假:
1.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產、鉗產、臂位產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6)流產假:
1.懷孕不滿2個月15天;
2.懷孕不滿4個月30天;
3.懷孕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
4.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