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社保緩繳規則
?緩繳的險種范圍及期限:
緩繳適用于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方式緩繳。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和2022年4月至10月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
?資格認定:
市人力部門結合參保單位在參保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相關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名單以及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綜合認定參保單位緩繳資格,不增加參保單位事務性負擔。
參保單位現有信息無法滿足認定緩繳資格需要的,可以實行告知承諾制,由參保單位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