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其中,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
定額調整: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0元。
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符合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按照本人2021年12月領取的統籌內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0.8%增加基本養老金。
傾斜調整
一是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二是符合要求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確保在2022年7月31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拖欠。
從2022年1月1日起,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惠及全省800余萬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