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人社部就發了養老金調整通告,確定了養老金調整的總基調:一是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二是掛鉤調整,不僅要與工齡掛鉤,也要與基本養老金掛鉤,并且要適當提高掛鉤調整所占比重,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思想;三是對于高齡老人、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退入伍人員轉干部進行適當傾斜,體現了對特殊退休人員的一種人文關懷。
目前已經有26個省市上調了養老金。目前僅剩下5個省市沒有公布,調整方案依然在路上,這5個省市分別是四川、貴州、重慶、青海、新疆。
重慶2022養老金調整方案什么時候出?今年會延續去年的相關條款嗎?
重慶2021年調整細則
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一)定額調整
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通告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則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則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相關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入伍人員轉干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2020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調整范圍確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則傾斜調整:
(1)對相關部門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滿75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對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滿75周歲的,從年滿75周歲之月起,由原規則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
3.企業退休人員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繼續按原規則執行。
重慶202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部分作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