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養老金的福建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待遇。
本次福建省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確定。新增基本養老金將于7月31日前發放到位,惠及全省220萬名退休人員。
據悉,今年福建省養老金調整繼續統一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在定額調整方面,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在掛鉤調整方面,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的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在適當傾斜方面,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1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