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今年江蘇淮安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方式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式與去年總體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
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省、市、縣三級按調標新增支出的5%給予補助;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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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方式,具體表現為三個不同:
一是統籌的方式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
三是享受的標準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準高于企業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