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期門診常規檢查費用結算標準
按參保居民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備案起至入院分娩前的時間,將圍產檢查時間分為:小于等于90天、大于90天且小于等于150天及大于150天,并分段分標準撥付。
二、住院分娩結算標準
按順產、無痛分娩、非難產剖宮產(即孕婦或家屬自行要求剖宮產)、難產剖宮產及不同等級醫院執行不同標準撥付。
無痛分娩應用無痛麻醉藥品、無痛麻醉術時發生的費用,居民生育保險資金支付比例參照職工生育保險要求執行。
多胎妊娠每多生育一個胎兒或陰道助產(產鉗、胎吸和臀位)每例在原相應定額標準基礎上增撥450元。
參保人員施行生育手術時需做相關附帶手術的醫療費用,居民生育保險資金按80%支付。
增撥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先記帳,按月申報,年終決算時撥付。
三、大額費用補貼標準
單次住院應由居民生育保險資金支付的生育基本醫療費用,超過定額50%以上部分至2萬元的、2萬元以上至5萬元的、5萬元以上的分別按70%、80%、90%給予醫療機構補貼。
四、轉診費用結算方式
按職工生育保險轉診費用結算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