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德安縣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全縣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全縣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要求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標準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3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6.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每滿1年增加1.1元,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23%增加。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標準調整,其中: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2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7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滿85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7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按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日起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