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怎么使用醫保?
醫保異地就醫可以通過異地就醫備案實現,目前許多省份已經實現跨省報銷,比如:在本地繳納了社保后,到省外進行就醫,需要先進行異地就醫備案,再到省外的定點醫院進行就醫,產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直接進行結算。可以查詢全國聯網的定點醫療機構,其他機構不可以直接報銷,通常需要自行墊付醫療費用,然后到參保地來進行報銷。具體以各地現行方案為準。
需要材料哪些?
異地醫保報銷需提供的材料: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拿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到本市、區社保處(醫保處)異地就醫審批備案。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機打的費用清單原件。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醫院蓋章有效)1份。身份證復印件1份。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我國法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范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方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