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精神,經江蘇省同意并報兩部批準,預計全省將有1000多萬名退休人員受益,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現就2022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方法
(一)普遍調整
1.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增加,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1.4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2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2%增加。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0元、28元和36元。
2.按照人社部《關于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人社部發〔2022〕27號)要求,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
三、資金來源
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省、市、縣三級按調標新增支出的5%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數額由省人社廳另行下達并通過體制劃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