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補貼按照靈活就業后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補貼,原則上不超過實際繳費的三分之二。
不過各地關于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有所差異,以廣東韶關市為例,其補貼標準為每月按照參保人實際社保繳費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而湖南長沙的補貼標準是,靈活就業人員按照長沙市靈活就業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費后,按照參保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總額的60%給予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靈活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到社保補貼,此項補貼是針對就業困難人員、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效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可以申領。
另外如果參保人一直沒有找到固定工作,也并不代表就可以一直領取社保補貼。根據對象不同,能夠領取補貼的期限也有所差別,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能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而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