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舉例說明如下:
例1:退休人員楊某,1951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70周歲,按高齡傾斜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70-69)×2=2元。
例2:退休人員劉某,1939年12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82周歲,按高齡傾斜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82-69)×2=26元。
例3:退休人員王某,1945年5月出生,至2021年12月其年齡為76周歲7個月,按高齡傾斜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為(77-69)×2=16元。
據了解,2022年廣西養老金適當傾斜調整標準:包含向高齡傾斜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截至2021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