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領的領取時間有限制嗎?失業金發放標準一覽,下面就隨社保君來簡易的了解一下吧。
一、失業金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根據累計繳費時間,并依照當地最低工資確定:
(1)累計繳費不滿五年的,按最低工資的75%發放;累計繳費五年以上不滿十年的,按最低工資的80%發放;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資的85%發放。
(2)從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第十三個月起,累計繳費五年以上不滿十七年的,按最低工資的75%發放;累計繳費十七年以上不滿二十二年的,按最低工資的80%發放;累計繳費二十二年以上不滿二十七年的,按最低工資的85%發放;累計繳費二十七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資的90%發放。
(3)農民合同制工人按照當地最低工資的75%發放生活補助金。
二、領取失業金有時間限制嗎?
有。
單位與職工依法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時,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同時書面告知其按照要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等有關資料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當地勞動和社保部門備案。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失業人員應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