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有哪些?
一、廣州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錢?
廣州失業保險金有多少這個要視具體情況來確定;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法規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二、廣州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有哪些?
1、勞動者按法規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規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告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法律、法規另有法規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