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說大家千萬不要領失業保險
1、取失業補助金這段時間就不能去上班,上班了就不符合領取標準,如果已經領取了,就要退回去,否則會關系到征信。
2、領取失業金之后,會在檔案上面留有記錄,對以后找工作可能會造成不好之處,下家公司的人事如果問到你是因為什么原因離職。對某些就業人群來說,會關系到未來的就業和發展,尤其是高管和高薪人群,這個我不需要多解釋,相信你自然會明白。
3、當你選擇領取失業金的時候,對的則是社保的斷繳,直接關系的就是你退休后的養老金數額,你現在可以做一個計算對比,不論你怎么算,都是不劃算的。
二、失業金一個月多少錢
一般情況下: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三、失業金怎么領取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將失業人員檔案自檔案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7日內報勞動局失業保險科;失業人員到就業辦辦理求職登記,同時向失業保險科遞交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失業保險科在收到申請10日內對其申領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將符合申領條件人員的相關資料轉審計科審計;審計科審計合格后,轉基金科對付相關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自失業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和失業、求職登記憑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無本市戶口的,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