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各省養老金方案即將公布!今年會放棄工齡調整嗎?咋回事?
今年養老金上調4%,而且6月1日消息,確定各地要在7月底之前將上漲的部分養老金補發落地到位,7月最后一天 是7月31號——因此可見,從6月中旬到7月底、這大約50天時間之內,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都將會公布本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并且還會給所有能參與上漲的退休人員重新核算待遇、還會將從今年1月1日起上漲的部分錢補發到大家的養老金賬戶中。
今年養老金總體調整方案,有幾點特別的地方,因此引起網友熱議,特別是掛鉤調整變化較大、有新的表述
今年人社部公布的方案中,從去年“可與”繳費年限掛鉤、改變成了今年的“應與”繳費年限掛鉤,同時他強調要進一步強化激勵、提高掛鉤調整比重。。。。。。因此,許多網友都感覺到今年的掛鉤調整部分,將會和往年不一樣。。。。。。
近日,我發現網友和業內人士的觀點,主要分為兩派,第一派認為今年會提高掛鉤的整體比重、會增加工齡價值、提高掛鉤的百分比、因此肯定會降低定額調整和高齡傾斜的金額;
第二派則認為,今年會提高掛鉤產品的百分比、然后許多省份會取消與工齡掛鉤、也就是說35年工齡和15年工齡今年將會在調整時沒什么區別。
那么,這個第二派的觀點“取消工齡掛鉤”是真的嗎?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們先簡單回顧一下,今年總體調整方案中,關于調整的方式到底是怎么說的?
不僅沒有提到“工齡”,甚至還沒有提到“視同繳費年限”的字樣,原文說的是“工作年限”——而且更為特別的是,2020年31個省份所有的調整方案筆者全都看過,也沒有發現任何哪一個省份方案中寫到了“工齡”兩個字,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見,從嚴格意義上講,養老金調整確實不是和工齡掛鉤的,因為在實際上“工齡”不一定等于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常常要分為三種情況、也只有這三種情況:
①第一種:工齡年限大于本人的繳費年限:這種情況很常見,比如趙大爺工齡42年、養老保險實際繳費26年、視同繳費的工作年限四年——因此,趙大爺在今年養老金調整中會使用什么數字參與掛鉤調整呢?
毫無疑問,是用26+4=30年繳費年限(和工作年限),注意這里是用30年計算、而不是用42年工齡計算,如果你不注意的話,養老金可能就會算錯!
再比如,劉大爺從參加工作起到退休的全部年限是28年、但是他中途因為身體原因、中斷了3年沒上班也沒繳費,其他年份都繳費了——那么劉大爺的有效繳費年限就是:28-3=25年,這里劉大爺今年的掛鉤調整就是用25年、而不是用28年來算。
②第二種,工齡的年限、等于本人的繳費年限:這種情況也比較常見,主要是多見于一些比較正規或者上了規模的企業和單位,比如陳大爺工齡29年、他從1992年開始參保繳費——2021年退休,沒有任何視同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那么陳大爺在今年養老金調整中會使用什么數字參與掛鉤調整呢?
很明顯,是用29年繳費年限、同時也是他的工齡長度29年,這種情況一般是比較簡單的、沒有什么爭議——所以為什么許多人說,養老金上調是與工齡掛鉤的,原因就在這里,因為大多數人的工齡、基本是剛好等于自己的繳費年限的,因此就形成了“約定俗成”的說法。
③第三種非常特殊,一般本人的工齡是不會小于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的、不過有一類人比較特殊——就是有折算工齡的人,2021年許多地區的調整方案中、都有提到折算工齡、比如一些特殊工種、工作環境對健康有害的崗位,一般折算工齡最高一年能多折算6個月。
相當于,別人工作1年,只能算1年,但是有折算工齡的人,工齡一年、卻最高可以折算為1.5年,因此如果某地區今年把折算工齡算進繳費年限,那么就會加長這類人的有效工齡。
另外,視同繳費的工作年限、也可以算作掛鉤調整的繳費年限,主要包括了幾種情況:
所以綜合來看:人社部的調整方案、以及各省市之前在調整方案,都沒有提到養老金上漲要“與工齡掛鉤”—— 從嚴格意義上講,養老金上調確實是沒有與工齡掛鉤的。因為掛鉤的是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大家在口頭上隨意說的與工齡掛鉤,其實是很不嚴謹的,只不過因為多數人的繳費年限恰好等于工齡,所以才廣泛傳出了這樣一個說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