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有補貼嗎?附申請指南
享受條件:
1、已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已進行靈活就業或自謀職業登記
人員類型及補貼比例(補貼養老、醫療、失業保險)
| 認定類型 | 補貼比例 |
| 零就業家庭人員、單親家庭人員、低保家庭人員、需贍養(撫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的人員 | 75% |
| 4050人員(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長期失業人員、殘疾人員、復轉部隊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 50% |
申請渠道:
線上:天津人力社保APP“服務-勞動人事-失業保險”
天津人社網廳-個人網廳
線下:
各街(鎮)服務中心
補貼流程:
提交申請——核定補貼比例——稅務繳費(個人部分50%或25%)——社保補貼(補貼部分50%或75%)
補貼期限:
1.補貼期限三年,到期自行終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請補貼:
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就業困難人員,可享受補貼至法定退休年齡。
補貼期滿時,同時屬于低保家庭和需贍養(撫養)患重大疾病直系親屬或單親家庭兩種情形的就業困難人員。
特別提示:
1.補貼月份
每月19日(不含)前及以后申申請補貼的,自當月享受補貼;
每月19日請補貼的,自次月享受補貼。
補貼當月末完成繳費的。 同一年度內的次月可以補征集,跨年度不能補征集。
2.變更比例
就業困難人員類型發生變化,自次月按照新認定享受補貼比例予以社保補貼。
3.終止補貼
自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終止享受社保補貼資格:
就業困難人員身份被注銷的;
連續三個月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應當終止享受補貼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