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辭職可以領失業補助金嗎
自己辭職是拿不到失業金的,失業保險基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據法律向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支付的基本生活費。是對失業人員在沒有工作的時間內失去工資的一種臨時性的補償。
根據有關法規,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在一年到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如果累計繳費的時間是五年到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十八個月。如果累計繳費的時間超過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期限為二十四個月。
二、失業金領取流程是什么
1、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初審、復核;
3、符合條件的發放《失業保險金領取證》;
4、失業保險金由銀行按月代發至失業人員社保卡。
根據社會保險法法規,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三、失業金可以領幾個月
一般情況下,最多可以領24個月左右。
但是也要根據不同地方的法規來進行,每個地方對于失業金的領取所法規的期限是不一樣的。失業保險金也就是失業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證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一般情況下根據有關方案來說明,所法規的就是失業者在領取一定時間的保險金時,根據失業人員在失業前所在的那個單位領取相應的保險金。并且這與本人所交費的時間不一樣,所以劃分的也不同。劃分的要求歸為三個不一樣的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