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基本養老保險取消統籌賬戶,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現在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就是這樣操作的,但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是建立在各級給予補助的基礎之上的,如果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也全部計入職工個人賬戶,那么職工個人的養老金會不會更高呢?
按照現行的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養老保險的兩個賬戶也是根據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來設定的,統籌賬戶部分支付的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支付的是個人賬戶養老金。
由于基本養老金是屬于終身領取,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時,是按照不同的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來計算的,在相對應的計發月數領取完之后,就需要由統籌賬戶來繼續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
我國每年要提高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不但包括了基礎養老金部分,也包含了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調整,所以在支付渠道上,就要按照調整增加的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增加的比例,分別按照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來支付增加的養老金。
除了養老金的支付以外,退休人員死亡以后,還涉及到遺屬待遇問題,也就是要為家屬發放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遺屬待遇的資金全部是由統籌賬戶資金來支付的,而個人賬戶部分沒有領取完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的,要一次性退還給家屬。
從上述的介紹中,可以看出統籌賬戶的功能,是個人賬戶無法取代的,如果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養老金保險基金就是空賬,無法按時為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也無法支付退休人員死亡以后的遺屬待遇,這就涉及到養老保險制需要重新設計,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就只有個人賬戶養老金。
目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就是采取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的方式,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比較低,參保人數雖然多,但繳費年限大部分只有15年,負擔是非常繁重的。如果職工養老保險也采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方式,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在不予補助的情形下,對于在崗職工影響不大,但對于靈活就業人員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比如張某屬于單位職工,平均繳費基數按照每月5000元來計算,按照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24%來計算,單位繳費比例為16%,每月繳費800元,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每月繳費400元,繳費15年單位累計繳費144000元,個人繳費15年累計繳費72000元。
如果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則個人賬戶資金為216000元。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以后,養老金只能按照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來計算,假如是60歲辦理退休,在不考慮資金利率收入的情形下,每月養老金為216000元除以139,每月養老金為1554元。
按照計入統籌賬戶的方法來計算,分為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個部分,假如平均繳費指數為100%,退休時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基礎養老金為每月1200元,個人賬戶養老金為518元,每月領取養老金為1718元。
從單位繳費部分全部計入個人賬戶來計算,每月養老金為1554元,按照計入統籌賬戶來計算,每月養老金為1718元,二者相差164元。但這個是初次領取養老金時的差額部分,按照統賬結合模式,我國每年要調整增加養老金,以后逐年的差距都會超過100多元,到死亡時的差距可能會達到幾千元。
綜上所述,假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不再計入統籌賬戶,全部計入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結構就會變成單一的個人賬戶養老金,與計入統籌賬戶的養老金相比,差距還是比較大的,所以這種想法是沒有可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