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企業參保人員以自己所有工資性收入(包含薪水、獎勵金、各類補貼、加班費等)為繳費基數,新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基數是以薪水月薪做為月繳費基數。同一交費年內,如無變化并不作調節。2021年7月起,月繳費基數限制不可高過20586元,最低值不可小于3800元。
2021年7月起,靈活就業交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分成十二擋,先后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
常州企業參保人員辭職后能不能再次交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1.參保人員離去企業再次學生就業的,新的公司單位應當立即為其申請辦理社保繳納辦理手續(每個月7-10日為結算期,不能申請辦理,遇我國法定假日延期),再次交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金。
2.參保人員離去企業未再次學生就業且合乎領取失業金標準的,可按法規領取失業金,領取期內基本養老保險可以終斷,中斷期內不記入繳費年限。有再次交費意向的辭職工作人員,能持自己有效身份證件、戶口本(異地戶口工作人員給予暫住證),到戶口所在地或暫住證所在城市的勞動監察監督機構,按靈活就業的繳費基數、交費占比,再次交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