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申領失業補助金要什么條件?】
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滿足以上條件其中一條即可。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且不得和失業保險金同時領取。即在失業補助金執行期內的,參保失業人員只可申領一次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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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失業后,分兩種情況:
①符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申領失業金(領完失業金仍未就業,再領失業補助金)。
②不符合申領失業金條件的申領失業補助金(最長不超過6個月)
一句話總結:失業補助金是對失業人員的第二重保證。當因本人意愿離職、參保不滿1年或領取完失業金仍未就業,就由失業補助金來保證。
【中山辦理失業登記所需材料】
申請材料
1、《失業人員登記表》;
2、屬各類學校畢(肄、結)業生且未有就業經歷的,需提供畢業證書或學校畢業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屬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與原單位關系不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需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辭職或解聘證明;
4、屬個體經營或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停業、倒閉停止經營的,需提供停業證明或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屬靈活就業轉無業的,需提供原雇傭單位或雇主的解除雇傭證明;
6、屬已參加社會保險的,需提供社會保險停保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7、屬復員退伍人員、隨部隊家屬未安置就業的,需提供安置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8、屬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及社區矯正對象的,需提供司法部門證明或戶口所在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屬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員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10、持有《就業創業證》的提交證件原件,未持有《就業創業證》的提交大一寸彩照1張。
11.屬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常住人員的,同時提供居住證。
以上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應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