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公積金提取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租房用于自住提供資料
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配偶的,還應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再根據具體原因提供相應資料:
1、租住本市公共保證房的
(1)《石家莊市公共保證房租賃合同》;
(2)繳納租金的收據。
2、租住商品住房的
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橋西、新華、長安、裕華區租房的不再提供)
購買自住住房提供資料
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再根據具體原因提供相應資料:
1、購買商品房,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
(1)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2)售房單位簽章的購房款發票。(橋西、新華、長安、裕華區購房的不再提供)
2、購買商品房,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
(1)不動產權證書;
(2)契稅完稅憑證。(橋西、新華、長安、裕華區購房的不再提供)
3、購買二手房的
(1)不動產權證書;
(2)契稅完稅憑證。(橋西、新華、長安、裕華區購房的不再提供)
4、在本市區以外購房的
(1)在本人或配偶的戶籍地購房的,提供戶籍地戶口本;
(2)在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購房的,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
(3)不動產權證書、契稅完稅憑證。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資料
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再根據具體原因提供相應資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縣級以上規劃、建設部門建造、翻建批準;
(2)工程預決算報告;
(3)支付費用憑證。
翻建的還需提供原房屋不動產權證書。
2、大修自住住房的
(1)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2)房屋權屬證明;
(3)工程預決算報告;
(4)支付費用憑證。
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提供資料
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以及以下相應資料:
(1)不動產權證書;
(2)竣工驗收備案;
(3)工程費用發票及分攤方案。
償還購房貸款提供資料
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應當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再根據具體原因提供相應資料:
1、職工在本市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無需提供其他資料。
2、職工辦理了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或省直、鐵路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
(1)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
(2)借款合同;
(3)銀行貸款系統打印并加蓋銀行印章的最近三個月的還款明細。
職工在本市區域外,且為繳存職工或配偶的戶籍地、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地辦理了住房貸款的,還應同時提供戶口本或配偶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憑證。
其他要求
1、銀行的還貸明細須由銀行貸款系統打印并加蓋銀行印章。還貸期間有大額還款的,銀行還貸明細中應將大額還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結清貸款的,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
3、職工婚前單獨購房,且辦有住房按揭貸款的,婚后配偶參與共同還款時,除以上資料外,另需提供夫妻雙方簽署的共同還款聲明。
低保提供資料
1、職工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
2、相關部門發放的有效期內的《低保證》。
突發事件提供資料
1、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
2、家庭成員關系證明;
3、相關部門對突發的鑒定證明;
4、費用支出證明;
5、個人生活困難承諾書。
銷戶提取提供資料
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職工本人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再根據具體原因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1、退休的
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2、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1)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有效身份證件;
(2)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卡(僅支持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家銀行的I類銀行卡);
(3)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3、出境定居的
戶籍注銷或出境定居證明。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批準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2)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5、上學等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應征入伍告知書或入學錄取告知書;
(2)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6、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裁定書;
(2)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文書。
7、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在異地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封存半年后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或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告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