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以提取養老保險?
這4種情況可以把養老保險取出來
第一種,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種,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臺、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后,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并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種,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四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后,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