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些角度來說,買了保險也是錢在身邊呢。
保險解決的問題也是錢的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保險就是錢。
保險作為一種風險規避的財務規劃,是比較科學合理的,保險本身有杠桿作用,用比較少的經濟投入獲得比較大的一個風險保障。
從財務角度來說
不是每個人或者是每一個家庭都可以有一筆專屬的錢用于家庭風險的防范。例如重疾保險,很多家庭很難一次性拿出幾十萬放在那里不動,就等著發生疾病的時候用來解決疾病的問題。
再說了,疾病的發生都是不確定的,如果真有幾十萬作為健康保障金,發生疾病之后,這幾十萬花掉了,那么也就沒有了,對于家庭來說還是一個比較重的壓力。
如果是有一份保險,一年可能就是幾千塊錢就能解決的問題,為什么要放幾十萬在哪兒閑置,等著疾病發生呢?
從財務合理規劃的角度來說
我們的人生總有一天會走到盡頭,一旦沒有做好財務安排,身后事可能引來的就是家庭的紛爭。
但是保險的受益人卻不存在這種問題,寫明受益人,到時候直接簽字賠償,按照收益順序直接賠付就好了,避免了家庭財務的糾紛。
還有就是可以通過保險的受益人制度,可以讓家庭財富不外流。
通過設置不同的收益人,即使在未來發生任何意外風險或者是其他的風險,也可以確保受益人的受益權不受損害,可以將自己的財富順利的轉移到自己想轉移的人身上。
其實保險還有很多其他的作用,在這里就不一一贅述了,如果想詳細了解,建議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