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和借款人之間一但簽訂借款合同,雙方的契約關系就正式建立,借款人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銀行則有按時向借款人支付貸款的義務。
公積金貸款入賬之后,后來由于換工作而導致公積金減少或者壓根就沒有了,銀行是否可以單方面提高貸款利率呢?
首先給出答案:不會。原因如下:
借款人的利率只受到借款合同的約束
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大都為固定利率,按貸款期限分為五年期以內、超過五年兩個利率檔次。
只要貸款獲批,發放到借款人賬戶(或受托支付給對手方賬戶),這個利率就受到法律保護。除非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本付息而支付罰息和滯納金,銀行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權單方面修改利率。
公積金賬戶是否有錢或者新繳納資金只是作為公積金貸款審批的前置條件
公積金貸款準入的時候,只可能做到對借款人在貸款申請之前的繳納情況進行核實,以驗證借款人是否具備申貸資格,對貸款發放之后的繳納情況不會予以監測。
唯有借款人以支付按揭貸款本息為由提出公積金支用申請時,公積金中心才會對借款人的公積金賬戶進行核實。
公積金貸款的放款機構為商業銀行,這種貸款對銀行而言屬于委托貸款(銀行不承擔信用風險),所以更不會主動關注借款人的公積金變動情況。
所以,貸款既然已經發放了,就不用擔心利率會漲的事,按約定還本付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