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子交社保七年了現在患癌,還有必有繼續交錢嗎?當然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案例,如果癌癥經過一系列治療有好轉的跡象,也開始在單位繼續上辦了,作為用人單位還是要繼續為其繳納的社保的;如果屬于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是可以停繳的,但是醫療保險最好不要停繳。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一個人的一生可能會遭遇到各種不測,有的可能會被的擊垮,有的可能會憑借自己堅強的意志挺過去。癌癥雖然可怕,但癌癥只要還不屬于晚期,還沒有擴散,治愈的希望還是比較大的。而且作為癌癥患者,只要還在醫療期一般用人單位都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樣用人單位還要為其繼續繳納社保。
以前我們單位每年都有幾個癌癥患者,但到現在都還繼續在單位上班,化療一個周期能夠上班,同樣可以繼續上班,上班有幾個好處。一是對于生活的保障待遇不會變,有了工資收入,自己困難就會減少;二是每天和同事在一起,專注于自己的工作,可能會忘記疾病的存在,對于配合治療更有希望;三是醫療有保障。癌癥患者除了住院期間可以享受住院報銷的待遇以外,平時的門診費用還可以通過辦理特殊疾病門診的方式,解決平時用藥和短期的醫療費用等問題。
如果你小姑子是以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個人繳納的社保的,由于患了癌癥是屬于重大疾病,需要花費大量的治療費用,所以這期間的養老保險可以去辦理停繳手續,辦理了養老保險的停繳手續以后,醫療保險是可以繼續繳納的。患了癌癥,醫藥費的開支是非常巨大的,但社會醫療保險的最大好處是,即使明知道你患有重大疾病也是可以繼續參保的,這和商業保險完全不一樣。
只要職工醫療保險繼續參保,你小姑子的基本醫療費用就會有保障,如果在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中包含了重大疾病險的,除了基本醫療保險按照規定的比例報銷以外,自己支付的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上的部分,還可以啟動第二次報銷,通過第二次報銷以后,全家的醫療負擔就會極大地減輕,當然第一次報銷和第二次報銷還有一個最高報銷限額的問題。如果當年超過了最高的報銷限額,可能就只能依靠自費來解決了。
最慘的情況,因為你小姑子社保已經交了7年了,如果通過多方救治,病情惡化,或是搶救無效去世了的,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所交7年的個人賬戶資金還可以由家屬繼承,同時還會享受因病死亡的相關待遇。當然這只是一種假設,還是充分希望你小姑子能夠通過治療,更快地恢復健康,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當中。
綜上所述,你小姑子身患癌癥,如果屬于單位職工的,只要繼續在單位上班,醫療期內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社保需要繼續繳納,這對醫療保障是有幫助的;如果屬于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可以停繳,但是醫療保險還是要繼續繳納為好,才可以保障小姑子后續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