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城鄉養老保險,再轉職工養老保險還有意義嗎?當然肯定是有意義的,畢竟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差距太大了,如果有條件轉為職工養老金保險,對于今后養老保障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從年齡因素來分析。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規定,繳費15年,男女達到60周歲才能領取養老金,你今年才44歲,如果從現在開始轉交職工養老保險,到了60歲時剛好繳費15年多,也正好符合辦理退休的條件,如果屬于女性可能在55歲無法辦理退休,但是即使是60歲辦理退休,這也是非常劃算的,所以從年齡因素來分析,44歲開始轉交職工養老保險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從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來分析。由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比較低,按照現在各地的繳費標準,最低的每年繳費200元,最高的每年繳費3000元到5000元左右。如果按照最低的200元繳費標準繳納,這個繳費標準只是象征性,今后到了60歲,每月就是100多元的養老金,而且大部分是屬于國家補助的;即使按照最高的每年5000元繳費,繳費15年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還不到600元錢,加上國家補助的基礎養老金也就是600多元錢;如果這時改交職工養老保險,如果屬于單位繳費,那么你每月承擔的繳費比例只有8%,今后如果用人單位不再聘用了,還可以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不過經濟壓力肯定要大于繳納居民養老保險。
從養老金的角度來分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部分是由財政全額支付,每個地方的標準完全不一樣,最高的上海每月有1100元,最低的地方大部分都是100多元,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是按照個人賬戶總額來除以139個月,這完全要和自己的繳費標準掛鉤,繳費標準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會越高,如果象征性地每年繳費200元,每月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只有22元錢;如果繳納職工養老保險,繳費15年,每月的養老金最低也是1000元以上,而且國家每年還要調整提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死亡以后還要享受死亡待遇等。當然前提條件是職工養老保險付出的繳費成本要高出好幾倍,經濟壓力是比較大的。
現在開始轉交職工養老保險以后,以前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但是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在今后辦理退休時可以轉移合并到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這筆錢也沒有白交,反而可以增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從而增加自己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綜上所述,你今年44歲繳納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現在如果改交或是轉為繳納職工養老保險,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年齡不是大問題,都可以保障在60周歲辦理退休,而且退休后養老金待遇是完全不一樣的,這肯定是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