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進行養老制度改革比較晚,從2014年10月開始啟動,因為存在新老制度交替問題,因此采取了10年的過渡期方案。
根據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采用過渡期的方法,2014年9月份之前退休的“老人”早就拿到了正式退休金。
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之間退休的中人,他們的養老金計算要采用過渡辦法。
所謂過渡辦法就是按照新辦法和老辦法分別計算養老金,這樣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老辦法高于新辦法的就按老辦法執行,符合這個條件的人養老金就固定了;
新辦法高于老辦法的,要設置10年的過渡期,根據兩種辦法的差額,每年增加差額的10%,利用10年時間達到新辦法的標準,到2024年10月就全部采用新辦法。
現在很多省份還沒有明確計算出差額是多少,因此每年增加10%的過渡辦法,有的還沒落實,都是按照預發的方式,比如我一個老師前年退休了,現在每月預發養老金6000多元,如果過度養老金確定后,他每月應該發8000元左右。
過渡期的截止時間是2024年9月30日,所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正式養老金,確定最遲不會超過這個時間,絕大部分省份在最近一兩年估計就會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