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是很多人退休后的一個保障,正因為如此,所以只要有條件,大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有機會繳納的都會盡量繳納,畢竟只要繳滿15年就可以領取到退休金了。不過有時候人生就是這么悲催,辛辛苦苦繳納了幾十年,結果才領了一年就意外去世了,此時還沒把之前幾十年繳納的本領回來呢?那么這種情況下,可以退養老保險嗎?
養老保險構成
我們養老保險是由兩部分構成的:一個員工自繳的部分;一個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按照目前的規定,個人繳納部分的賬戶余額是可以退的,在繳納人死亡后,個人賬戶中還有余額的,過世者的繼承人憑死亡證明和繼承人的有效證件,到參保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一次性支付手續。同時,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關系終止。
不過對于單位為員工繳納的部分,則會被收歸國家,無法領取,因為日常繳納時,這一部分就是直接進入統籌基金,而不是個人賬戶。這一部分其實才是大頭,如下圖所示,我國的五險一金繳納比例中,在養老保險板塊,單位繳費的比例為20%,個人繳費的比例僅為8%,所以失去了單位部分是很可惜的,所以啊,還是要努力鍛煉身體,多活幾年,才能賺回本來!
PS:自由職業者交養老保險,只有8%部分進入個人賬戶,其余自費部分進入統籌基金,所以掛靠企業,自己繳納的(單位部分也是自己交),一定要多多鍛煉身體,不然就是血虧!
雖然單位繳納的部分被國家收走了,但是對于繳納養老保險的個人,國家還是給予一定的補貼的。按照規定,目前退休職工死亡后,家屬應當向社保部門申報死亡,然后可以領取到一筆撫恤金(如果說故意隱瞞死亡情況,騙領過世者的養老金,那么一經發現,撫恤金就沒了,而且還會追究責任,所以不要想著騙退休金);除了一次性撫恤之外,一般還有一筆喪葬費可以領取,至于說撫恤金和喪葬費有多少,不同地區不一樣,這沒有一個固定值。
總結
綜上所述,一直繳養老保險,但才剛領了一年就突然病死了,對于繼承人而言,一共可以領取到三筆資金,分別為:過世人的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以及一次性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