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工齡,屬于相當長的工作年限了。如果中間工作沒有中斷,應當是從1981或者1982年開始參加工作,一直工作的現在退休。工作的時間,實際上比我們養老保險制度出現的時間還要早。#理財大賽第三季#
1986年,我國對于國營企業新入職職工開始實施勞動合同制,職工本人和用人單位開始共同籌建退休養老基金。1991年,國家推動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式建立起養老保險制度。
由于過去沒有養老保險制度,職工也可以享受到退休待遇。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后怎么辦?國家采取的模式是對于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國有企業固定職工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個人無需繳費,但是國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社會保險法)。
1991年我國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相應的待遇計算模式并不完善。1992年開始,國家陸續對在各地嘗試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相應制度在全國才全面統一建立起來。國家對于實施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以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額外計算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算是國家對于之前的繳費或視同繳費年限,缺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企業年金的一種補償。
不過,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公式是由各省市自行確定的,雖然大體計算公式差不多,但是過渡系數一般是從1%~1.4%不等。
這樣,39年工齡,退休我們的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構成。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全國統一。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一般又稱為養老金的計發基數,一般是由當地的人社部門確定。繳費年限包含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具體到每一個月。每個月都可以轉化為0.0833年的繳費年限。本人的平均繳費指數,類似于本人的平均繳費檔次,一般是0.6~3不等,對應著60%~300%的繳費檔次。
39年工齡,如果說按照社會平均繳費檔次繳費,繳費指數是1的話,可以領取39%的社平工資的基礎養老金。按照山東省2020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6573元計算,差不多每月可以領取2560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的余額÷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的余額很容易就通過社保系統查到。相應地形成較為麻煩,一般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進入個人賬戶,每年按照國家規定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2005年以前記入比例曾高達11%,不過當時的養老金計發公式也跟現在不同。
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是由國家統一發布的一張表。退休年齡不同,對應的計發月數不同。60歲退休是139個月,50歲只有195個月。
假設退休時個人賬戶額度有10萬元,60歲退休,每月可以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720元左右。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山東省的過渡系數是1.3%。假設當地建立統賬結合養老保險制度是1995年1月1日,這樣至少有13年的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時間。通過計算可以得出可以領取16.9%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按照6573元計算,結果是1110元。
以上三部分相加,每月可以領取4390元。相對而言,如果平均按照100%基數繳費,對于企業職工來說還是有可能的。對于靈活就業人員可能比較困難,畢竟自己承擔社會保險費,負擔較重。如果繳費基數低,相應的養老待遇也會比較低的。可以看出,我們的養老金待遇主要還是跟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掛鉤,如果需要就要充分的養老金,還是需要較高基數持續不斷繳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