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保險法》第23條、第24條、第25條的規定,
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賠時,保險公司如果認為需補交有關證明和資料,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對方;
材料齊全后,保險公司應當及時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應當在30天內作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對方;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公司在賠付協議達成后10天內支付賠款;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內發出拒賠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但是,現在很多保險公司為了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譽度,在服務質量特別是在理賠上大作文章,有很多公司基本明確規定,十天之內就會理賠到位,要求結案。
同時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服務業務的日漸普及,很多公司也推出了,小額賠款的先行賠付功能。像太平人壽就利用微信公眾,公司的服務APP等工具為客戶提供了這種在線先行賠付的服務。我就親眼目睹過一個客戶,在出院后,通過APP提出理賠申請,結果在一分鐘之內,客戶的理賠款就已到位。
綜上,現在的理賠速度非常之快,就算是再麻煩的賠案,根據《保險法》的要求,最多一個月,客戶可以就獲得是否得到理賠的結果,最多在不到40天的時間內獲得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