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wǎng)絡投稿
我國的保險營銷制度、以及保險條款等都是從國外引進的。
比較疑惑的是:健康告知屬于保險公司責任?意思是投保時候讓保險公司自己調查我們的健康情況?
1、境外保險產品的豐富程度比國內更多,不得不承認,很多保險責任方面,境外的部分險種還是有優(yōu)越性的。
2、但是基礎保障型保險,實際上境內境外差距并不大。舉例,定期壽險,境外的免責條款一般是2條左右,也就是1年內自殺和投保人故意殺害;我們境內的定期壽險也做到了僅三條《保險法》規(guī)定的免責:投保人故意殺害、2年內自殺、抗拒執(zhí)法導致風險事故。
3、大部分人不知道的是,我們個人的病歷資料實際上并不是保險公司想調取就能隨意調取的,國家有相關的管理制度的。根據(jù)制度,保險公司在投保前根本無權調取病歷,即使投保后沒有授權也無法調取。這也就是為何強調的是“投保時,如實根據(jù)投保書告知”的原因。
4、投保如實告知,實際上保險公司是有一張表的,根據(jù)上面的詢問如實告知即可。我國的保險,更多還是實行“有限告知”,而不是“無限告知”。
5、題主說的健康告知責任屬于保險公司,無非就是想說:授權讓你查,查到了我認,查不到就賠……實際上,不得行!因為《醫(yī)療機構病歷管理條例》規(guī)定了,保險公司調取病歷時,必須要有保險合同復印件,保險都沒有買,調取手續(xù)就不完整。所以,題主這種小心思,還不如投保時好好的閱讀健康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