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先天性的賠付確實是一個麻煩問題
1、一般的保險合同都明確的在“免責條款”寫明了,因為先天性因素導致的疾病,不在賠付范圍之內。
2、經過查詢,心臟病確實分為:先天性心臟病和后天性心臟病:
1)先天性心臟病:心臟在胎兒期中發育異常所致,病變可累及心臟各組織。
2)后天性心臟病
出生后心臟受到外來或機體內在因素作用而致病。如: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感染性心臟病、內分泌性心臟病、血液病性心臟病、營養代謝性心臟病等。
可以看到,先天性是因為在娘胎里發育時候導致的;后天的一些心臟病更多發生在成年人身上。
3、現狀
目前來說,我國的醫療險、重疾險對于先天性的疾病,還采取的是一刀切的拒賠。
個人認為,還缺乏一些人性化。畢竟,很多先天性的病,并不是投保前就有呈現。很多都是投保多年后,因為某些原因才能發現的。
一般來說,是否屬于先天性的疾病,要經過專業的病理分析才知道。保險公司理賠也是依據專業的分析來判斷是否理賠。
最后
題主家人遇到的這種情況,可以嘗試和保險公司溝通通融理賠。畢竟保險事故發生是事實,并且投保人本身并不知道被保人有先天性心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