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認定是交管部門的工作!
1、為了公平,一般的責任認定都是交管部門來做。但是有的交通事故責任并不是現場做出的,所以,我們若認為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沒有過錯,應該積極的去尋找對自己有利證據,例如行車記錄儀、附近視頻監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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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摩托車沒有保險,和你有保險,這不是對方少賠和你多賠的理由。對于保險公司來說,若我們因為自己:“有保險”大包大攬的承擔了不該承擔的賠償責任。那么保險公司完全是可以有理由拒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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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到了交通事故,若在事故責任沒有劃分之前,車子已經修復了。那么產生的修理費可以等到事故責任劃分后,由保險公司根據責任比例賠付。若事故中,我們是次要責任或者無責,而摩托車是全責或者主要責任,但是又沒有經濟能力承擔汽車修復的費用。
那么只能讓我們的車損險直接全額賠付,然后應該由對方承擔賠付的部分由保險公司“代位求償”,而我們則需要承擔一次報案理賠記錄。
最后
還是那句話,開車的朋友,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有車險而大包大攬的責任。寧愿保險公司代位求償,也不要大包大攬導致直接不能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