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51:00 來源:網絡投稿
這是兩種不同定位的保險!
抗癌險,本質來說是“重疾險”的一個分支。而抗癌醫療險,則是“醫療險”的一個分支!
這兩個險種的共同點很簡單:
1、就是很多被保人的身體健康或者保費預算等原因,無法投保多病種的“重疾險”和常規“醫療險”時候,被迫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抗癌”系列的醫療險和重疾險。
最常見的就是很多人有三高,而三高嚴重之后會有很多并發癥,因此很多時候“三高”不符合多病種重疾險以及常規醫療險的健康告知;但是三高不會引發“癌變(腫瘤)”,因此很多公司開發了三高可以投保的“防癌重疾險”和“防癌醫療險”。
2、防癌重疾險,是確診癌癥之后,直接賠一筆錢,其它病在重,都不在賠付范圍。“癌癥”是腫瘤惡化階段的民間稱呼,醫學和保險對于癌癥的稱呼是“惡性腫瘤”,而良性腫瘤還達不到癌癥標準。我們身體各個部位都會發生“惡性腫瘤”,所以無論是胃癌、腸癌、肺癌,其實都是惡性腫瘤;甚至于“嚴重型白血病”也是一種“惡性腫瘤”。
而防癌醫療險,則只報銷治療癌癥產生的醫療費。
舉例說說兩個險種的差異:
若某人不幸得了癌癥,醫院確診是“惡性腫瘤”之后,“防癌險”賠了10萬(他只買了10萬保額)。這位患者覺得家庭壓力大,這點兒錢用來治病還不如留給家里,所以就放棄治療,拿著這筆錢和家人生活。在子女的勸說下,這位患者開始住院治療,家里人也到處去借了好幾十萬,來給他治病,遺憾的是他的病拖得太久,最終治療了一段時間之后,過世了。兒女結算住院費用,合計30萬,其中醫保結算了14萬,醫療賬單還有16萬則由“防癌醫療險”予以理賠,扣除一些不賠情況,剩余16萬最后到手將近15萬。
我們可以看到,前面防癌重疾險賠的10萬,不是保險公司故意賠的少,而是自己保額本身買得低!
而防癌醫療險,則是和醫保一起聯合報銷治療費用。到頭來,自己也沒有花幾個錢。
這個案例簡單的說明了保險配置的重要性,以及合理的保險保額的重要性。不同險種搭配好,其實對我們來說沒有壞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