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0:01:12 來源:網絡投稿
在不同的時期,國家的政策是一直在變化的,所以如果不能夠把握住好政策,那么過期就享受不到了。
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也是如此,當年還可以補繳的時候,很多人覺得錢太多沒有補繳,現在臨近退休才開始后悔。
早期國家允許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主要是因為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起步較晚,同時存在一些缺陷,導致大量勞動者一直未能依法參加養老保險。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城鎮就業人數34687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職職工19420人,但是2010年全國就業人員共有76105萬人,所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率僅為25.52%。
而隨著年齡的增加和生活壓力的增大,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考慮養老的問題,這時候他們發現按照政策,到退休的時候自己的繳費年限根本不夠,或者領取的養老金很低,因此就要求對過去未繳納養老保險的工作期間的年限進行追認,而國家為了照顧這部分群體的利益,也就允許各地政府放開養老保險補繳的口子。
但是,隨著養老保險制度越來越規范,因為養老保險補繳會帶來很大的問題,國家又開始慢慢把這個口子給關起來了。
定期繳納養老保險,可以避免通貨膨脹對造成養老保險基金増值壓力,維持基金運行的動態平衡。
而通過補繳一次性籌集的資金雖然增加了基金的總量,但它并未在過去帶來應有的增益,也未在過去的時期承擔起支付養老金責任,卻要求在未來享受同等的待遇,這明顯是不公平的。
我國的養老保險目前是現收現支制的,也就是用目前在職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去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允許補繳容易讓人民形成不交養老保險的習慣,反正快退休的時候可以通過補繳享受養老金待遇,那么政府根本無法測算出養老金是盈余還是有缺口,就很難維持養老保險基金的動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