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是否能夠更加“和諧”
在北京企業不同繳納的公積金額度也大不一樣,高低不平衡的甚至最高的比最低的相差上百倍,如此大的懸殊,到底是什么造成的呢,我國公積金問題還需要更好的完善才行。
月薪較高的一般都是企業中的管理人員,每月甚至幾千元的住房公積金,一些條件較好的事業單位還以公積金的名義減免繳納個稅的請款,突破公積金繳納的上限度,而有的企業根本不給自己的職工繳納公積金這個費用。
住房公積金的懸殊,主要還是看出收入的不均,今后的制度中,應該更為縮減兩個極端的差距,合理的限制公積金的上線度。
公積金的低存入,低貸款的現象已經在近年遭到了大多數人的質疑,收入高的公積金繳納的多,貸款多而且年限長,使得有錢人能夠貸到更比銀行利率低的錢進行買房,而低收入人群是無法享受這些優惠政策的,低存往往只能享受活期或者三個月的定期存款利率。
專家表示,今后對于公積金這塊的使用范圍,可以對于特殊家庭不能局限在支付租金,裝修以及物業等,更應該有子女上學,醫療等應急的支出方案,對于有錢收入的人來說應該要限制個最高繳納公積金數,這才能根本上減少這種現象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