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制度,要看是不是公平,是不是能夠惠及到絕大部分居民,也就是成為絕不大部分居民的福利。
有專家建議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從新加坡學來的,現在我國房地產早已市場化,商業銀行已成為提供房貸的主體,住房公積金存在的意義已經不大,將之取消可為企業和職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公積金存廢問題,市場爭議已久,主要是圍繞住房公積金公平性問題、資金利用率問題和是不是窮人補貼富人問題。
就公平性而言,能夠享受住房公積金的居民人數很少,2018年,住房公積金實繳單位291.59萬個,實繳職工14436.41萬人,而目前參加社保的職工高達近9億元,也就是占比大約是15%,住房公積金主要受益者是國企和行政事業單位職工,民營企業占比很少。因此住房公積金不具有普惠性,取消也是可以考慮的、
目前房價很高,很多人買不起房,部分專家認為住房公積金是窮人補貼富人,因為買的起房子的主要是高收入者。2018年,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252.58萬筆,可見每年僅僅惠及到252萬人購房,長期看,有材料顯示只有10%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使用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真是有點窮人補貼富人的尷尬。
三是住房公積理財序資收益很低,住房公積金是一個低風險承受資金,目前以存銀行為主,因此投資收益很低。
所以住房公積金取消也就取消了,畢竟是一個小眾福利。